各附属医院、校府共建医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校第四次党代会精神,促进校附属医院、校府共建医院高质量发展,按照《关于开展2025年度附属医院、校府共建医院考核评估的实施方案》,现将做好2025年度附属医院、校府共建医院考核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评估对象范围
全校各附属医院、校府共建医院。
二、主要任务安排
第一阶段:材料清单收集(2025年12月15日-31日)
各附属医院、校府共建医院对照填报要求,全面梳理本单位2025年度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编制材料报送目录(需明确材料序号、材料名称、责任科室、完成情况等),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将电子档及纸质稿报送至考核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正式材料收集与审核(2026年1月1日-20日)
1. 各附属医院、校府共建医院按照最终确定的材料清单及填报要求,在学校医院发展综合管理系统进行认真填报https://t2.njucm.edu.cn/app/b83db4b52d6a/f8dda2baf69c,上述文字、数据纸质稿以及必要的支撑材料整理汇编成正式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完整、数据准确无误、格式规范统一)。正式材料需经单位内部审核把关,由分管领导初审、主要负责人终审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考核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
2. 考核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对照相关标准和要求,对各单位提交的材料开展系统性审核,重点核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及与专项工作要求的契合度,确保审核结果客观准确。
3. 考核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所有合格报送材料(涉及涉密内容的按规定不予公开)进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收到的异议,需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核查,形成核查意见并反馈异议提出方;涉及重大问题的,报请考核评估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第三阶段:专家考评(2026年1月21日-23日)
考核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由行业领域资深专家、业务骨干及相关职能部门代表构成的评审专家组,围绕评估要求进行深度评审,形成书面评审意见。
第四阶段:复核审定(2026年1月27日前)
考核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考核评估情况进行逐项复核,提交考核评估领导小组审定,报校党委常委会最终研究决定。
三、提交材料要求
1.考核评估材料清单,纸质版经医院主要负责人审查把关并签字同意后,请于2025年12月31日(周三)17:00前送至南京中医药大学敬业楼(512-3),电子版发送至xcc@njucm.edu.cn。
2.考核正式材料,纸质版经医院主要负责人审查把关并签字同意后,请于2025年1月7日(周三)17:00前送至南京中医药大学敬业楼(512-3),电子版请通过医院发展综合管理系统进行填报(https://t2.njucm.edu.cn/app/b83db4b52d6a/f8dda2baf69c)。
3.报送材料需包括正文材料、佐证材料、数据报表三部分:正文材料需逻辑清晰、内容详实,重点反映工作成效、指标完成情况;佐证材料需真实有效;数据报表需统一使用指定模板,填报数据需与佐证材料一致,不得编造、篡改。
4. 纸质材料需采用A4纸张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封面注明“XX单位2025年度考核评估材料”及报送日期,扉页附材料目录及审核签字。
5. 各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材料报送,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考核等次按一般处理;报送后如需修改补充材料,需书面报请考核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否则不予受理。
四、相关工作要求
1.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附属医院、校府共建医院要高度重视考核评估工作,由主要负责人亲自抓,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制定工作推进计划,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 严把材料数据质量关。严格执行“一审二核三定”工作机制,一审由单位内部业务科室初审,二核由分管领导审核,三定由主要负责人审定签字;各附属医院、校府共建医院要强化审核责任,对材料进行层层校验,确保数据准确、材料规范。
3. 坚持客观公正原则。专家组要严格按照考核标准开展工作,不偏袒、不徇私,如实反映各单位工作情况;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干扰考核等行为,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及个人,一经查实,取消考核资格并通报批评。
4. 主动接受监督检查。考核评估全过程公开透明,考核结果及工作开展情况主动接受师生群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对考核过程中发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依规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相关说明
本次考核国考部分采用国家卫生健康委2026年公布的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等级。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医院发展管理处徐丛丛,联系电话:025-85811361。
附件:
2025年度附属医院、校府共建医院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pdf
南京中医药大学
校附属医院、校府共建医院考核评估领导小组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