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各党工委、直属党支部:
为做好2024年全国和省级党建品牌培育创建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一)全国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培育点(以下简称:全国党建“双创”项目)
(二)全省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培育点(以下简称:省级党建“双创”项目)
(三)全国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培育点(以下简称:全国“双带头人”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基本要求
1.申请“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培育点的条件
申报的学院党组织要严格做到“五个到位”,所属基层党支部普遍做到“七个有力”。重点符合下列条件:
(1)学院党组织(含党工委、附属医院党委)原则上至少成立5年,且在2年建设周期内保持稳定。
(2)党的十八大以来,学院党组织不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优化运行机制,模范执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学院党组织会议制度健全、执行有力,落实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提升师生思想政治工作质量,促进学院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工作取得优异成绩。
(3)近5年来,学院党组织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党组织的重大表彰,或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连续获得“好”或相应等次;所在学院多名师生获评校级(含)以上优秀党员或先进典型;所在学院承担校级(含)以上党的工作创新项目或重大研究课题,并发挥推广示范效应;在高层次人才、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成效突出。
(4)近3年来,学院党组织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重大问题,未发生过重大稳定事端、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未出现违纪违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学院未出现违反师德师风、医德医风有关规定等突出问题;所辖基层党支部在已开展的党建“双创”验收工作中未出现“验收不予通过”情况。
(5)有条件在建设期达到《第四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院<系>党组织)》(附件1)所列要求。
2.申请“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点的条件
申报的基层党支部要严格做到“七个有力”。重点符合下列条件:
(1)教师党支部(含直属党支部、机关党支部以及附属医院党支部)原则上至少成立3年,学生党支部或师生联合党支部原则上至少成立1年,且在2年建设周期内保持稳定。
(2)党的十八大以来,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着力发挥在政治引领、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团结凝聚师生、促进学校中心工作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师生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和亲和力强,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领域取得优异成绩。
(3)近3年来,党支部或党支部书记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党组织的重大表彰,或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连续获得“好”或相应等次;至少1名支部成员获评校级(含)以上优秀党员、师德典型、辅导员年度人物、大学生年度人物、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教师党支部在“双带头人”支部书记培育、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促进学校事业发展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学生党支部在推进思想教育、专业学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就业创业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4)近3年来,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及支部所在单位人员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师德师风、医德医风等问题;所在学院的各级党组织在已开展的党建“双创”验收工作中未出现“验收不予通过”情况。
(5)有条件在建设期达到《第四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基层党支部)》(附件2)所列要求。
3.申请全国“双带头人”项目培育点的条件
(1)成立3年(含)以上。
(2)符合《第三批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标准》(见附件3,以下简称《建设标准》)。
(3)重点围绕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抓好党建主责主业、提升思政工作质量、促进学校事业发展、加强党支部班子建设等建设任务,创新工作方法,创建平台载体,创立典型示范,着力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4)近3年来,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及支部所在单位人员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师德师风、医德医风等问题;所在学院的各级党组织在已开展的党建“双创”验收工作中未出现“验收不予通过”情况。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全国党建“双创”项目培育点的单位一般应获得过相应省级党建“双创”项目。
2.申报省级党建“双创”项目培育点的单位一般应获得过相应校级党建“双创”项目。
3.如果各方面综合条件特别优秀、成绩特别突出的单位,可以不受申报要求1和2的限制,直接申报。
4.各二级党组织在申报时,每个类别不设申报数量上限,报多个的需排序。但同一个单位(学院/支部)只能对应申报一个类别,不能多头申报。
5.各类培育点建设周期均为2年(2024年11月至2026年11月)。建设期内,“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培育点,要着重围绕强化政治功能、破除“中梗阻”现象、抓好党建重点任务落实等出成果;“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点,要着重围绕严格“三会一课”、创新工作方法等出成果;“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培育点要激发“头雁”效应,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在教育强国建设中示范引领、担当有为。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1.高质量的党建工作体系;2.优秀基层党建工作法、典型案例;3.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品牌、育人载体;4.有较大影响力的宣传平台、网络阵地;5.高水平研究论文、专著;6.经验推广示范、辐射带动成效等。
三、申报认定
1.组织申报。参与申报的各级基层党组织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照《重点任务指南》和《建设标准》,对党建工作基础、成功做法、特色经验等进行梳理和总结,统筹谋划两年建设周期和各年度工作目标、实施计划、预期成果,编制经费预算,按类别填写《党建“双创”项目培育点申报书》(附件4)和《“双带头人”项目培育点申报书》(附件5),并提供支撑材料。各二级党组织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填写《2024年全国和省级党建品牌项目培育点申报汇总表》(附件6)。
申报书和有关支撑材料须整合为一个文件,并提交word版和PDF版,所有申报材料纸质版、电子版于11月13日统一提交至党委组织部。
2.评审认定。党委组织部按照“标准引领、质量优先、公平公正、组织统筹”的原则,牵头组织专家对材料进行审核评议,择优确定拟入选对象名单,按程序进行公示后,报学校党委,正式培育点名单由学校党委研究后确定。
四、管理保障
1.入选培育点的单位,在建设周期内,学校党委拟给予专项建设经费支持。
2.学校党委将以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培育点建设情况开展跟踪评估和考核。在建设期内成功入选相应全国和省级党建品牌项目的单位,无需参加结项验收;未入选的单位,需按要求参加验收,验收工作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全校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全国和省级党建品牌项目培育点申报工作,入选的党组织要进一步细化建设方案,确定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学校党委将加强常态化跟踪指导,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发掘、凝炼、宣传入选党组织的探索经验和培育成果,充分发挥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有计划有步骤地把点上的经验做法推广到面上去,引领带动学校党建工作质量整体提升。
纸质版报送地址:行政楼423
电子版报送邮箱:nzydj@njucm.edu.cn
附件1第四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院系党组织).pdf
附件2第四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基层党支部).pdf
附件3第三批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标准.pdf
附件4党建“双创”项目培育点申报书.docx
附件5“双带头人”项目培育点申报书.docx
附件6 2024年全国和省级党建品牌项目培育点申报汇总表.xlsx
中共南京中医药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