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中药学一流学科建设,强化学科优势特色,形成稳定优势学科方向队伍,推进一流学科培优行动,增强引领中药学学科发展的能力,经研究决定,现组织开展我校中药学一流学科“引领计划”科学研究专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申报人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中药学一流学科“引领计划”科学研究专项申报书》(见附件),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2. 相关研究需与中药学学科相关,已达到或即将达到引领发展水平,包括传统优势及新兴发展方向。研究计划需有足够的前期工作支撑,以及较高创新性增长点。
3. 可基于团队或个人填报;鼓励以学科方向科研团队的方式组织申报。
4. 团队申报时,需明确骨干成员的具体任务及目标(将作为形式审查的重要指标;学科支持经费也相应下达至骨干任务),以便有利于形成稳定的学科方向队伍。
二、组织与实施
1. 各学院(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中药学一流学科“引领计划”科学研究专项申报。
2. 申报书和支撑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uawt@njucm.edu.cn,邮件主题明确标注“单位-引领计划-科学研究专项”等字样。纸质版(1份)经单位审核确认盖章后交至药学院学科建设办公室B1-314花文婷老师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3. 电子版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2日,纸质版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4日17:00。
4. 药学院协同相关职能部门落实材料审核、项目及团队优化整合、答辩组织以及学科经费配套工作。
5. 学科经费支持额度为20-100万元。答辩评审将根据项目潜力决定支持额度。
6. 立足学科长远发展,落实“绩效评价”制度;基于阶段性绩效评估,针对优质方向及团队,学科将给予长期、滚动支持。
三、其他说明
1. 所有预期成果原则上须以南京中医药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第*附属医院或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南京中医药大学新中药学院、南京中医药大学康缘中药学院、南京中医药大学国家级现代产业学院等为第一署名单位(特殊说明除外)。
2. 不支持重复立项。申报项目不得与已立项的校级及以上项目研究内容重复。校级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别:校标志性人才培育项目、校“揭榜挂帅”重大项目、中药学一流学科建设标志性成果“揭榜挂帅”项目、校中医肿瘤癌毒病机的科学表征及抗癌解毒法抗肿瘤的分子机制研究“揭榜挂帅”专项项目、全国重点实验室科研创新项目等。
联系人:花文婷 联系电话:025-85811537
附件:南京中医药大学中药学一流学科“引领计划”科学研究专项申报书.doc
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