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开展南京中医药大学2024年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6-27 浏览次数: 12

各部门、各学院、各单位、各附属医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深入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强化人才培养核心地位,全面提升我校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水平,扎实推进审核评估后期整改工作,遴选一批特色鲜明、创新性强、推广应用价值高的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开展建设并力争形成高水平、高质量的教学成果,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南中医大评字〔20245号)要求,现启动我校2024年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1.课题申报对象面向全校及附属医院的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研究内容涉及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及继续教育。

2.课题主持人和主要参与人员须具有一定研究能力和较好的研究基础,具备按计划完成课题的条件;课题主持人必须实际主持课题的研究工作并在研究工作中承担实质性任务。

3.每位申报人只能申请主持课题1项,原则上参与课题不超过2项(含主持课题)。

4.凡未完成校级教育教学课题(不含纳入校级课题管理的各类学会课题)研究任务的负责人,不得申报。2022年度立项校级课题拟于20249月组织结题,届时能够顺利结题的负责人可参加此次申报。

5.已立项各级各类教育教学课题不得以相同内容重复申报。

二、课题类别及立项情况

课题申报类型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临床教学专项课题。申报选题应在《南京中医药大学2024年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指南》(附件1)范围内进行选择。其中重点课题立项30项左右,资助经费2万元/项;一般课题立项20项左右,资助经费1万元/项;临床教学专项课题20项左右,资助经费1万元/项。学校视申报实际情况遴选并立项战略性与政策性重大课题。

鼓励各项目依托部门或单位根据项目研究实际情况提供一定比例的经费配套支持。

三、评审程序

1.单位推荐。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申报课题进行审核、评选,确认该课题和课题申请人具备申报条件,签署推荐意见,并按申报名额分配数(附件2)择优向学校推荐。

2.资格审查。高评中心按课题招标和申报书的要求进行形式审查。

3.专家评审。通过初评的课题,由高评中心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推荐立项课题。

4.结果公示。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四、材料报送

1.《南京中医药大学2024年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报书》(附件3)纸质盖章版一式1份;

2.《南京中医药大学2024年教育教学研究课题评审活页》(附件4)纸质版一式1份;

3.《南京中医药大学2024年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5)纸质盖章版一式1份;

以上材料请同时报送电子文档,邮件主题为:2024校级课题申报+申报单位,各申报课题文件夹命名为:课题指南编号+课题申报人+课题名称。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做好有组织的申报并于2024920日中午12:00点前,将上述材料汇总后统一报送至高评中心(行政楼A201-1),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倪菲菲,电话:025-85811893,电子邮箱:gpjyk@njucm.edu.cn

 附件1:立项指南.docx附件2:申报名额分配表.docx附件3:申报书.doc附件4:评审活页.doc附件5:申报汇总表.xlsx


 

高等教育质量评估和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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